心脏病患者能怀孕吗?
最新活动: 2024-1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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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来说,心脏病变较轻,心功能Ⅰ一Ⅱ级,既往无心力衰竭病史,亦无其它并发症者,可以妊娠。心功能Ⅲ一Ⅳ级,既往有心衰史、法洛四联症未经手术矫正者等则不宜妊娠。心脏病患者怀孕后应立即进行咨询:不宜妊娠应在妊娠12周前进行人工流产;若可以妊娠可在内科及产科医生共同监护下继续妊娠。但一定要注重孕期检查,即定期产检、避免过度劳累、预防感染并动态观察心脏功能,定期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。妊娠20周后,尤其是32周后,发生心力衰竭的机率增加,产检应每周1次。若出现:①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、心慌、气急;②休息时心率110次/分,呼吸20次/分;③夜间常因胸闷而坐起呼吸或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等不适,均应及时就医,以免延误病情,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。
因此,心脏病患者生育一定要量力而行,千万不能为了传宗接代而盲目的搭上性命,一旦怀孕后,更要听从专家的建议,注重孕期检查,密切观察病情。















能百毒不侵的人,都曾伤痕累累过;能笑看风云的人,都曾千疮百孔过。
2026-01-22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