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办 高危产妇 产后出血死亡,医院赔偿83万
最新活动: 2024-1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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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妇27岁,贵州的
曾生产2次,流产3次
本身就可能存在瘢痕子宫
子宫纤维化、胎盘置入等高危因素
所以是高危产妇
剖宫产生下孩子后大出血死亡
尸检报告,仅凭病理学表现,认为:
因子宫纤维化+羊水栓塞,故共同导致大出血死亡
通俗的说:
如果按尸检的死因结论,医院可能无责或轻责
因为大部分是因为产妇自身的原因
我方不认可尸检报告的结论
病理学表现,并不是诊断“羊水栓塞”的标准和依据
被告医院也从未有“羊水栓塞”的诊断
我们审查后认为:
医院对胎盘植入等高危因素未予重视
产妇大出血后,未及时补血
具体见配图
后面在听证会上






我们就一直论证这个事情,具体见配图最终鉴定人认可我们意见
不采纳尸检报告的死因结论
医院也确实存在输血不及时等过错
定了医院担同等至主要原因
最后法院判医院担责65%
赔偿83万余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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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百毒不侵的人,都曾伤痕累累过;能笑看风云的人,都曾千疮百孔过。
2026-01-22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