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生收红包哪种情形构成犯罪? 三代试管筛查通过率
最新活动: 2025-0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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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,还有一种情况是单纯受贿,这是指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,归个人所有的,也可构成此罪。这种受贿并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。只要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受了回扣、手续费放进自己腰包,数额达到6万以上,就可能构成犯罪。
医生收红包
医生可能在三种情况下收受红包,一是做手术时收受患者红包,二是收受药商的回扣,三是医院领导采购药品收受红包。
对于第一种情况,一般不构成犯罪,因为这种现象比较普遍,刑法是一种最后法,不宜轻易使用,而且如果做手术的医生可以构成犯罪,那么塞红包的患者也可以构成行贿,这样打击面未免太宽。当然,医生的这种行为违反职业道德,可以进行纪律处分,但没有必要上升到犯罪高度。第二种情况就比较复杂,以2006年湖北随州打击医院商业贿赂案为例,当时检察机关发现,有药商为向随州市中心医院销售药品,常年向医生行贿,每支药品回扣8元(医院售价每支28元左右)。涉嫌科室各有一套分配方法。其中一个科室有9名医生,其分钱规则是:药商根据微机管理员提供的开单情况,定期将提成交给科室副主任,由副主任分给每位医生。然后,每位医生从中拿出12.5%送给主任。初步查明,该科室2年接受回扣总额50多万元,主任收受6万多元。这种案件就有必要用刑法打击。但是涉及的问题是,医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,如果是前者那就构成受贿罪,如果是后者那就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。
大部分医生都在公立医院,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但是医疗工作主要还是一种技术性工作,而非公务管理。利用开处方来收受医药代表的回扣主要涉及对处方权的定性,这种权利只是一种技术性权力,而非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,所以应该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。
至于第三种情况,比如2010年至2019年7月,谢某利用担任某地卫生院院长期间,在采购药品过程中,交待其药房负责人采购医药代表代理公司的药品,收受药品采购回扣共计100多万归个人所有。医院领导利用药品采购权收受贿赂,这就是典型的利用公共事务管理的便利,应该以受贿罪定罪量刑。















能百毒不侵的人,都曾伤痕累累过;能笑看风云的人,都曾千疮百孔过。
2026-01-22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