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都被刑拘,孩子的唯一扶养人如何取保? 上海可以做供卵试管吗
最新活动: 2025-07-01
浏览: 1242
一、“唯一扶养人”的界定
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(2019)》第107条中有法定界定,3代以内的唯一供养才能认定为符合“唯一扶养人”的要求。
同时,实践中一般对唯一的要求比较严格,举例:两个未成年人孩子的父母都因犯罪被羁押了,那父母其中一人能否以唯一扶养人为由来主张取保呢,实践中很困难,原因是该2名未成年子女有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抚养。所以由此可看出,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唯一扶养人可以取保或监视居住,但是实操中认定“唯一”很难,一般指3代以内近亲属只剩下唯一的那位,才可以认定为唯一扶养人。
二、认定为唯一扶养人后,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是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。
-
附“唯一扶养人”和有权申请取保的法律依据:
1.《刑事诉讼法》

第74条:“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监视居住:……(三)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……。”2.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(2021)
第169条:“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:……(三)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。”
3.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(2019)》
第107条规定:“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逮捕条件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,可以监视居住:……(三)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……”。“前款第三项中的扶养包括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对子女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的抚养和子女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对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的赡养以及配偶、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扶养。”
“羁押必要性审查”这一章节中,其中第580条规定了:“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且具有悔罪表现,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,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:……(十一)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……。”
4.《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、评估工作规定》
第7条(第17条类似):“检察院、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可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立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、评估并及时作出审查、评估决定:……(三)系未成年人的唯一抚养人;(四)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……。”















能百毒不侵的人,都曾伤痕累累过;能笑看风云的人,都曾千疮百孔过。
2026-01-22 0